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 SRRC

根据中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名录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在投入市场之前必须要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47号:自2018年10月15日起,实施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所需技术测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开展。 承担测试工作的检测机构对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测试。承检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测试任务,并提交测试结果,检测结果以《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报告》形式体现。被许可人要求变更核准证核准事项的,应当向受理中心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无线电管理局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核定技术参数以外其他核准证载明信息的,无需重新进行测试。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核准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

无线电发射设备名录

1、公众移动通信设备
2、无线接入系统
3、专网设备
4、微波设备
5、卫星设备
6、广电设备
7、2.4 GHz / 5.8 GHz无线接入设备
8、短距离无线电设备
9、雷 达
10、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